最新决议:南方共同市场纺织品标签技术法规

04 1月 2019 消费品法规新闻

最新决议:南方共同市场纺织品标签技术法规

南方共同市场日前宣布批准一项新决议,其中包括南方共同市场纺织品标签技术法规并废除此前的标签法(GMC第33/07号)。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包括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这项决议必须于2019年6月15日前纳入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的法律体系中

来自 必维国际检验集团技术服务部 5 分钟

以下是新决议概述。详情请参阅决议原文。

销往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家的纺织品强制性标签信息:

A在消费国注册的名称或商业名称或商标,以及国家制造商或进口商(或征用其专有商标或者公司名称或者持有其商标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税务证明。注:“财务标识”是根据南方共同市场各国现行立法实施的公司税务记录。

B. 原产地,以下列词语开头:"Hecho en" (Made in) 或 "Fabricado en" (Manufactured in) 或 “Industria” (Industry),并以原产地名称结尾。不可使用指定经济区块或国家国旗。

C. 纺织纤维或长丝名称及以质量计算的含量百分比。(《技术法规》附件A列出了纺织纤维和长丝的通用名称)。

-公差:对于列出单一纤维 (100%) 的纯产品或纤维声明,不可避免污染的最大允许公差为2%。对于混纺材料(多于一种组分)每根纤维允许公差为3%。公差是指声明的百分比以及纤维分析确定的百分比之差。

-如果某种纤维的含量低于5%时,可以用 "OTHER FIBER" 或 "OTHER FIBERS"标示,其百分比紧接其后。

-对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成分组成的纺织品加贴标签时,应采用分段披露方式。

-成分唛中不需要包含支承结构、增强材料、衬布、包边和缝线、布边、标签、应用、辅料、绣花边、纽扣、口袋、垫肩、填充物、松紧带、配饰和非松紧带。

-成分相同、成套出售的两种或以上纺织产品,可只在一个产品上注明强制性信息。

D. 洗水说明。

-洗水标签必须符合NM ISO 3758: 2013 标准。可用符号或文本或两者兼而有之标示。必须包括以下流程:洗涤、漂白、干燥、熨烫和专业纺织品护理,且必须按照上述顺序标示。

-洗水符号应构成至少16 平方毫米的虚构方格,各个符号同等显著、易读且清晰可见。含有St. Andrew’s Cross (X) (用于标示不能在该产品上使用的流程)的附加符号不考虑符号大小(不包含于上述虚构方格中)。

E. 规格或尺寸,视产品而定

补充说明:

-强制性信息可用标签、图章、贴纸标示或加盖印花或使用类似方法标示,且必须不可磨灭和永久固定。

-产品和包装上强制性信息文字,必须具有同等显著性、易读、清晰可见和不可磨灭。字母高度不得少于2毫米。

-标签必须使用消费国国家语言,且不得影响其他可能包括在内的语言。

-决议附件A列出“纺织纤维和纺织长丝名称和说明”。

-决议附件B列出不受该法规限制的产品。

关于法规详情包括附件,请参阅以下内容:

https://gestorweb.mercosur.int/files/5c1cf62fc9344903186482c6

https://gd.mercosur.int/SAM/GestDoc/PubWeb.nsf/OpenFile?OpenAgent&base=SAM\GestDoc\DocOfic0Arch.nsf&id=50E04E52AEA2B24C03258368006D928E&archivo=RES_062-2018_ES_RTM%20Textile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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